破小案护民生丨“溜门”入室盗窃,不可不防!
发布日期:2025-01-25 01:39 点击次数:169
2025年1月5日10时许,住在坡头区的市民黄女士(化名)来到坡头公安分局龙头派出所报警,称其存放在坡头区龙头镇某村家中的数千元现金被盗。
接报后,龙头派出所联合分局刑侦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。经细致摸排和分析研判,办案民警于1月12日成功锁定嫌疑人梁某,并依法将其传唤到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调查。

经查,1月4日15时许,梁某在某村溜达时发现,黄女士家中没有人且未锁门,便起了贪念,悄悄溜进室内盗走4200余元现金。
经审讯,嫌疑人梁某对其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办案民警成功追回被盗的4200余元现金,并返还给事主黄女士。
目前,梁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【来源:湛江公安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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